柬埔寨網站: http://cambodiaip.gov.kh/Default.aspx
柬埔寨商標註冊申請條件
- 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
- 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
- 確定商標註冊類別商品
- 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,必須指定顏色
一、註冊商標申請所需資料:
- 以法人申請,提供公司營業登記證影印本;以自然人申請,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本
- 商標圖樣
- 填寫委任書,委任書必須由申請人蓋章或簽名(*需提交正本經公證委任書)
- 使用宣誓書(見注意事項*)
- 申請人的詳細資料(中英文),包括國籍、姓名、地址、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。
二、申請程序:
如果您的商標只需在柬埔寨註冊,申請程序如下
1、柬埔寨商標查詢
檢索官方的商標資料,以排除擬註冊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駁回的可能性。
2、柬埔寨商標申請
向柬埔寨智慧財產權局提出商標註冊的受理和審查申請,申請遞交後對提交的申請文件、商標圖樣、正本委任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;符合規定的,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。
3、柬埔寨商標註冊
經柬埔寨智慧財產局審查無異議後,進入查定商標註冊申請階段。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、是否與在先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、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。對於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,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,並告知駁回理由。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複審,否則,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,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。
4、公告:經審查,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後,便會在柬埔寨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。自公告日起3個月為異議期。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,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核准註冊並下發註冊證。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(如果沒有駁回、異議等情況出現)大概需要22-36個月。
三、有效期:從核准註冊日起算10年,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,應在註冊有效期滿前6個月申請續展註冊,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。
四、注意事項:申請柬埔寨商標,需於商標註冊後的5-6年內,提交該商標的使用宣誓,或未使用宣誓。若是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使用宣誓,則該商標將容易被他人撤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