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網站: http://www.economy.gov.ae/arabic/Pages/default.aspx
阿拉伯聯合大公國(簡稱阿聯酋)商標註冊申請條件
- 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
- 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
- 確定商標註冊類別商品
- 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,必須指定顏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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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服務分類依照國際分類標準,但是阿聯酋規定,第29類的豬肉、第32類的啤酒和第33類的酒精性飲料皆不允許註冊。
一、註冊商標申請所需資料:
- 以法人申請,提供公司營業登記證影印本;以自然人申請,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本
- 商標圖樣
- 填寫委任書,委任書必須由申請人蓋章或簽名(*需公證)。由於申請阿聯酋委任書需於申請地公證,再轉由阿聯酋當地進行認證,因此委任書需經過兩國認證程序。但台灣目前無阿聯酋駐台大使館,因此需交由泰國或香港等鄰近國家進行公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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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任書需於申請日後60日內提交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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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的詳細資料(中英文),包括國籍、姓名、地址、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。
二、申請程序:
如果您的商標只需在阿聯酋單一註冊,申請程序如下:
1、阿聯酋商標查詢
由於申請阿聯酋費用較高,建議申請前先查詢阿聯酋官方的商標資料,以排除擬註冊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駁回的可能性,也較節省時間和費用。
2、阿聯酋商標申請
向阿聯酋智慧財產權局提出商標註冊的受理和審查申請,申請遞交後對提交的申請文件、商標圖樣、委託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;符合規定的,將該商標公告在商標刊物和當地的兩份報紙上。
3、公告註冊:經審查,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後,並於公告日起30天為異議期。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,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准註冊並下發註冊證。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(如果沒有駁回、異議等情況出現)大概需要10-24個月。
三、有效期:從核准註冊日起算10年,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,可以在註冊有效期滿前12個月申請續展註冊,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。連續5年無使用商標,將會撤銷該商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