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費台幣20000,核准後繳交註冊費18000(未稅)

 

馬來西亞網站: http://www.myipo.gov.my/

馬來西亞是採用先申請主義,憑商標的原始證認定其權利人。

 

馬來西亞商標註冊的申請條件

    1 、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

    2 、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

    3 、確定商標註冊類別商品

    4 、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,必須指定顏色

 

一、註冊商標申請所需資料:

    1 、以法人申請,提供公司營業登記證影印本份;以自然人申請,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本

    2 、商標圖樣

    3 、填寫委任書,委任書必須由申請人蓋章或簽名(*需公證)

   4、申請人的詳細資料(中英文),包括國籍、姓名、地址、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。

 
二、申請程序
 
1、馬來西亞商標查詢
查詢馬來西亞官方的商標資料庫,以排除擬註冊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駁回的可能性。
 
2、馬來西亞商標申請
向馬來西亞商標局提出商標申請後,給定申請號及確認申請時間,此階段,審查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,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,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的日期為準,申請手續完整並填寫申請書者,商標局將配發申請編號。
 
3 、馬來西亞商標審查
確認費用已交齊的前提下,馬來西亞商標局會翻查商標記錄,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,是否有其它商戶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,同時,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法律法規的註冊規定;馬來西亞如申請中文需要律師公證翻譯英文。
(1)公告
馬來西亞商標局核准申請後,便會在商標週刊上公告,為期三個月,如無人提出異議,該商標就可以順利註冊。
(2)異議
任何利害關係人均有權在商標公告之日起的2個月內對被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,商標註冊官在異議程序中將根據當事人提交的書面文件、證據和理由等作出裁定,而不再進行聽審。
 
4、馬來西亞商標註冊
註冊核准後,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,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准註冊並下發註冊證。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(如果沒有駁回、異議等情況出現)約需要24 - 36個月。